(观察者网讯)
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实施一年后,港澳台居民明年可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保:已在办理居住证时取得的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没有公民身份号码的港澳居民的社会保障号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
11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医保局公布了《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2020年1月1日起,在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和就读的港澳台居民将拥有社保卡,与内地(大陆)居民一样,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
暂行办法规定,在内地(大陆)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依法聘用、招用的港澳台居民,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内地(大陆)依法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注册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照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与内地(大陆)大学生执行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网页截图 观察者网注意到,目前,港澳台人员可在深圳等地办理社保卡。
早在2017年6月,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温馨提示称,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该市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规章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今年6月26日,广东珠海市医保局对外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推出“常住横琴(含横琴、保税区、洪湾一体化区域)并办理了居住证的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珠海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
按照规定,澳门居民最低支付180元/年,就可以享受珠海全年医保。
常住横琴的澳门居民吴女士作为首批代表领取了“珠海社会保障(市民)卡”,图源:《南方日报》 另据,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陆委会介绍,目前,已有20万香港居民、约10万台湾同胞申请了港澳居民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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